江苏省口岸中学2020年职称推荐评审实施办法
为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3〕4号)、《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泰职办〔2013〕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泰教师〔2020〕7号)文件精神,规范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推荐评审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评审工作依据
依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泰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泰职办〔2013〕2 号)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申报及评审工作。
二、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
1.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骏
成员:石 泰 李立群 史海燕 秦建国
毛加和 周文健
朱秀斌 季 斌 蒋为华 陈贤进 吴小兵 刘荣正
王晓宇 高国圣 朱小碗 戴承忠 王 琦 张新华 戴 培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负责制定职称推荐评审实施办法、负责职称推荐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2.学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 丁骏
成员: 石泰 李立群 史海燕 秦建国 毛加和 周文健 朱秀斌 季斌 蒋为华 陈贤进 吴小兵 刘荣正
王晓宇 高国圣 朱小碗 戴承忠
张新华 戴培 姚留兵 杨船祥 费仙彬 李纯 成峰 丁秀美 李莲娣 李宏生
学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打分细则,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并决定拟推荐评审人员名单。
(二)职称推荐评审主要程序
1.组织申报。在校园网发布信息和上传职称评审文件,组织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口岸中学申报x级教师职称人员情况简表》、按规定提供有关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泰微课”等级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组织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
3.公开述职。组织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申报对象的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
4.组织评审。组织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有关成员对审核合格对象依据《江苏省口岸中学教师职评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民主测评、择优推荐。
5.公示结果。在学校橱窗公示拟推荐评审人员名单,时间为五天,接受教职工监督。
三、报送材料
(一)学校需报送的材料
1.2020年泰州市晋升高级教师岗位职数一览表
2.2020年泰州市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职数汇总表
3.《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并加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或市直学校公章,电子表格发泰州市教育局职称办邮箱jstzzhicheng@163.com。
4.《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奖和未提供检索网页论文汇总表》一式2份,并加盖市(区)教育局或市直学校公章,电子表格发泰州市教育局职称办邮箱。
(二)申报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1.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A4纸,须从申报网站打印)。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主要情况公示表(一份,原件)。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材料:
(1)师德考核表、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2)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
(3)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市(区)教育局职称办验核盖章,下同。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7.学历证书及有关学历证明复印件。
8.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2015-2020年期间5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提供2016-2020年期间4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市直学校教师须提供“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审验通过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9.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表彰奖励证书和有关文件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撰写的教科研材料原件。获奖论文须提供公布评审结果的文件。
提交的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页、中国知网、万维、维普网站检索论文清单网页打印件。如无法提供检索打印件(含获奖论文,不超过4篇)需同时报送与原稿一致的电子文稿。
12.论文、专著的有关证明(如所提供的论文、论著不只是本人署名的,还须填写《论文、项目证明材料》,并由有关单位证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
13.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实绩和开设公开课教学(讲座)等有关证明材料。
14.任现职以来所任教学科一学期的教案(所在单位须验核盖章)。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须提供近两年所教学科一学年教案。
15.A级“泰微课”证书原件。
附表:(已放在校园网上)
1.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A3纸)
2.地区、学科代码表
3.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主要情况公示表
4.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表
5.政治思想表现、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6.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
7.论文、项目证明材料
8.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获奖和未提供检索网页论文汇总表
9.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1.2020年泰州市晋升高级教师岗位职数一览表
12.2020年泰州市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汇总表
13.江苏省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本方案解释权归江苏省口岸中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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