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口岸中学足球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本章程是足球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社团性质
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校园业余团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足球社接受政教处的直接领导,坚决执行江苏省口岸中学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三: 宗旨
本社团推动校园足球文化的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宗旨。团结全校足球爱好者,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广泛地开展足球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缓解学习压力,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促进足球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四 : 会址
江苏省口岸中学足球场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范围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发动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足球活动,促进我校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指导我校足球训练、竞赛、科研等工作,组织参观学习,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足球爱好者的技术水平。
3、分期、分年级举办多种形式的足球比赛,努力推广易于开展的校级足球赛。
4、积极组队参加市、区里的各项足球赛事,开展校内外技术交流活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增进友谊的目的。
5、负责培训学生足球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学生担任足球各项赛事的组织、裁判及其它工作的能力。
6、发掘我校足球人才,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培养优秀足球特长学生,努力向高一级学校多输送人才。
7、不断吸收我校足球爱好的学生参加本会,壮大本会的队伍。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承担本会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3、由于我校场地、器材有限,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足球基础,通过学校体能、基本技术测试。
4、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的身体和心理都健康的本校在校学生。
5、社员要养成良好的集体主义作风,杜绝一切不良的个人主义行为,积极参加活动,严格遵守活动时间,不得缺席。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机构设置
委员:5人
顾问:朱玉干、杨船祥、孙常华、王怡荣
名誉社长:卜海
社长:1名,竞选产生。
副社长:3名,竞选产生。
第八条: 机构职能
(一) 委员会负责足球社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工作。
(二)社长负责本足球社整体工作,主持日常工作事务、主持制定各项,各阶段工作活动计划和工作会议。
(三)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工作,以及对外宣传、交流和合作。
第九条 :竞选制度
(一)委员会汇总提交书面申请的申请者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通知参加面试学生时间和地点。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参加竞选者互相评价和推荐的制度,可以采用圆桌会议的形式,不必拘泥于过分的正式会场,竞选现场可适当允许非社员类学生旁听,会场需保持安静、整洁。
(三)通过足球比赛选拔人才。
(四)任前公示:领导小组委员会根据竞选结果,拟定各岗位人选,并在校园公告栏、校园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任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章程将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足球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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