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口岸中学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江苏省口岸中学摄影协会是在江苏省口岸中政教处的领导下,指导下的学生活动组织,由广大爱好摄影并有一定摄影基础的在校学生组成。
第一条:宗旨
本协会以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提高摄影艺术水平,增强学生团结奋进,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为宗旨。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为活动内容。
第二条: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促进协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承认本章程,对摄影有兴趣和爱好,并且掌握了一定摄影技艺的学生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经本人申请登记后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四条:本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协会举行的各类集会、活动及发表自己的见解。
2、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享有协会内部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4、会员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5、协会将每年不定期举办野外采风创作、座谈会、讲座以及图片展等活动。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会内的安排,按时交纳会费,高质量完成会内分配的任务。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集会、活动,有事须书面请假,由正副会长批准。不得无故不交纳会费或延时迟交,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无故不交纳会费一次者,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3、相机及其它摄影器材自备。
第六条:本协会定期对会员工作表现进行评比,对优秀会员给予表扬等奖励。
第七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时需提前1个月在协会登记后再办理退会手续。
第三章协会机构
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正副秘书长各1名,协会内设:创作部、宣传部、财务部,各设部长1名。
第九条:会长、副会长由委员根据工作能力及组织能力推荐人选,通过协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部长由委员产生,由会长任命,并对会长负责。
第十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履行会长职责。
第十一条: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可独立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由部长安排具体人员及分工。
第十二条:本协会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各项工作,且不定期举行全体成员会议,商讨及贯彻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章 会员的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热爱摄影艺术,有一定的摄影基础,有提高自身摄影水平的意愿和毅力,能够经常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十四条: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
第十五条: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第十六条:参加者无年龄、摄龄、性别之限制。
第五章 协会费用制度
第十七条:会员的费用
会员个人缴纳的会费,由协会统一计划使用。学校下拨的活动经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并定期向会员公示并向学校汇报。
第十八条:协会资金
协会资金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学校的拨款以及校外企业的攒助。学校下拨的活动经费,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并定期向会员公示并向学校汇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修改,须经摄影协会全体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江苏省口岸中学摄影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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