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创办于1926年10月,1996年被确认为江苏省重点高级中学,1997年8月成为泰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2001年4月,学校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03年11月转评为江苏省首批“四星级”高中,2004年1月学校党总支升格为党委,2005年1月经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江苏省口岸中学”,200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2007年12月学校升格为副处级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76亩,校舍建筑面积60914. m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7.7m2;学校现有绿化面积34711.1m2,绿化率达37.24%,生均绿化面积15.8m2;建有主、辅教学楼4幢,设标准教室68个,每个教室都配有空调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现有高中教学班45个,在籍学生2201人,其中内地新疆高中班9个,学生359人(含有13个少数民族);拥有图书馆、科技楼、多媒体电教室、演播厅、校园网、球类活动中心、校内学生宿舍楼2幢、400米标准田径场、可容1500人就餐的学生餐厅和日常开放的学生浴室等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及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业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等90多项省、市级以上表彰。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1111
 
1111
 
 
   您现在的位置:学校首页 >> 民族教育 >> 办班情况 >> 浏览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kazx.com.cn
办好新疆高中班,为党为国家培养优秀学子—— 新疆驻江苏省教育协调小组来我校调研
发布时间: 2023/9/16 15:56:00 被阅览数: 13393 次 来源:江苏省口岸中学
 

9月15日上午,为全面了解我校新疆高中班开学初学生返校、教学、生活安排等各项工作情况,并对新任派驻教师进行培训,新疆驻江苏省教育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苏万忠、新疆驻江苏省教育协调小组组员李岩一行莅临我校走访调研。我校新疆部分管校长周文健、新疆部管理办公室主任李莲娣、新疆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海勇以及新疆班派驻教师夏道忠和赵琳参加调研。

周文健首先邀请调研组一行观看了专题片《为了雪莲花的绽放》,代表学校汇报了新疆部的工作情况,着重汇报了我校新疆部“全方位”关心、“全天候”关注、“全覆盖”关怀的“三全”管理机制,开展“五个认同”主题教育、以及推进“两混一共”的具体举措。苏万忠主任对我校新疆高中班整体教育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

李莲娣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我校2023届新疆部高三学生在高考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并向调研组介绍了目前新疆高中班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领导的关心领导下,在新疆部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下,九位班主任及四位派驻老师齐心协力、用心安排,2023年秋学期新疆部高中班开学工作一切顺利,步入正轨,特别是125名新同学已很快适应了学校的学习和生活。

新疆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海勇向协调小组汇报了我校新疆高中班教学情况。我校新疆高中班非常重视班主任配备,以主科任课老师为主,并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配备一名心理老师做班主任。在师资配备上高三基本保证一个老师一个班,高二高一老师跨内地班、新疆班教学,保证新疆高中班与内地班教学的一致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作业分层次布置,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精心挑选题目。赵海勇也指出新疆高中班学生在某些学习习惯上需要纠正,才能在学习上更进一步,将来在全国新疆高中班的高考录取上更具竞争力。

新疆部分管校长周文健对新疆部管理策略作了详细说明。在教学生活中严格落实“三全”管理机制,将“五个认同”教育落实在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校新疆高中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拥有一颗“大爱”之心,班主任更是“以生为子”,但是我们对学生的爱又是有原则、有底线的,不溺爱。针对平时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周文健也向调研组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新疆驻江苏教育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苏万忠对江苏省口岸中学新疆高中班所有老师的付出表示感谢。提出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新疆高中班的安全教育,做到以引导、防范为主,加强法治教育和思想教育。苏万忠与新疆派驻教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座谈,就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调研活动,为我校完善和提升新疆高中班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方向。我校将时刻牢记承办新疆高中班的初心和使命,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住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题主线,在办学治校中进一步优化科学方法和工作路径,切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得更加有形、有感、富有成效。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7 江苏省口岸中学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港口东路26号 邮编:225321
备案号:苏ICP备0504362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