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创办于1926年10月,1996年被确认为江苏省重点高级中学,1997年8月成为泰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2001年4月,学校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03年11月转评为江苏省首批“四星级”高中,2004年1月学校党总支升格为党委,2005年1月经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江苏省口岸中学”,200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2007年12月学校升格为副处级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76亩,校舍建筑面积60914. m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7.7m2;学校现有绿化面积34711.1m2,绿化率达37.24%,生均绿化面积15.8m2;建有主、辅教学楼4幢,设标准教室68个,每个教室都配有空调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现有高中教学班45个,在籍学生2201人,其中内地新疆高中班9个,学生359人(含有13个少数民族);拥有图书馆、科技楼、多媒体电教室、演播厅、校园网、球类活动中心、校内学生宿舍楼2幢、400米标准田径场、可容1500人就餐的学生餐厅和日常开放的学生浴室等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及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业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等90多项省、市级以上表彰。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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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阐释——和谐
发布时间: 2022/8/2 9:00:00 被阅览数: 17418 次 来源:江苏省口岸中学
 


(一)和谐的定义

和谐,是中国古人的一种社会理想,是植根于东方文化的一种独特价值追求。有人说,从字面上看,“和谐”就是人人都有饭吃,人人都能开口说话。这话虽然有点望文生义,倒也不无道理。实际上,和谐,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那种特别协调、恰到好处的状态。

(二)当今和谐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

(三)不同层次上的和谐

社会和谐:和谐社会指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

家庭和谐:和谐的家庭关系是每个家庭的幸福。在现代社会中,孩子往往是家庭的中心,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家庭关系。因此,父母与孩子间关系的融洽又是家庭和谐至关重要的一环。 健康、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 亲子营造和谐,行动铸就未来”。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和迫切需求。

国家和谐:国家和谐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第一,和谐社会以人为中心、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第二,和谐社会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来实现的;第三,和谐社会的实现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定时期公共治理的实现。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必须满足以上三个层次的条件。

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则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只有每个公民都成了“和谐”分子,整个社会才能成为和谐社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才能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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